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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电缆型号用途要求

更新时间:2014-02-15 发布时间:2014-02-15 浏览次数:533

执行标准

  GB9331.2-88

用途

  本产品适用于各种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台等水上建筑物传输电能用。

使用特性

电缆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85,额定电压Uo/U 为0.6/1KV。敷设时电缆zui小弯曲半径如下:金属屏蔽铠装型为电缆外径的6倍。非铠装型,外径小于等于25mm时为电缆外径的4倍,大于25mm为电缆外径的6倍。

型号名称

  CEFR/DA 乙丙绝缘氯丁护套船用电力软电缆,DA型,连接移动电器用。

技术要求

  1、应能经受单程30000次曲线试验。

  2、电缆应能经受交流电压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击穿。

  3、电缆线芯结构,绝缘电阻,绝缘和护套厚度及重量应符合GB9331.2-88的规定 。

  六、交货要求

  1、电缆交货长度三芯及以下和导体截面不大于2.5平方,应不小于150米,其他电缆100米。

  2、允许长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电缆交货,但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长度的10%。

  3、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长度电缆交货。

4、长度误差应不超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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